機構名稱 |
資質(zhì)證號 |
APJ-(黔)-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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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溫州市龍灣蒲州量木量品家具廠可燃性粉塵區(qū)域 |
項目規(guī)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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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(yè)務范圍 |
一般項目:家具制造;家具銷售(除依法須經(jīng)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(jīng)營活動)。 |
合同期限 |
2023.07.23~ 2023.09.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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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別 |
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 |
報告提交時間 |
2023年8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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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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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|
項目組長 |
技術負責人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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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學華 |
高殿喜 |
郭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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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評價報告編制過程 |
報告編制人 |
報告審核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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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學華、賈貴生 |
趙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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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|
安全評價師 |
注冊安全工程師 |
技術專家及技術人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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蓋四海、孫曉霞、曹洪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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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現(xiàn)場開展工作情況 |
現(xiàn)場勘察人員 |
勘察時間及任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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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杰 |
2023.07.24;周邊環(huán)境、總平面布置、設備設施、物料儲存使用情況及公用工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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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察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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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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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的危險化學品 |
列入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22年調(diào)整版版)的危險化學品品種: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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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的可燃性粉塵 |
列入《工貿(mào)行業(yè)重點可燃性粉塵目錄》(2015版)粉塵有:木粉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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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重點一重大情況 |
不涉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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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化學品場所或設備 |
不涉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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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燃性粉塵場所或設備 |
單機濾袋式除塵器、木加工設備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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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 |
1 |
車間內(nèi)重點危險設備設施等部位未設置“防止觸電、防止機械傷害”等安全警示標志。 |
車間內(nèi)重點危險設備設施等部位設置“防止觸電、防止機械傷害”等安全警示標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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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車間內(nèi)設備周邊未張貼操作規(guī)程。 |
車間內(nèi)設備周邊張貼操作規(guī)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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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單機濾袋式除塵器電機非封閉防爆型。除塵器相互之間的距離不足6m;除塵器距出口的距離不足6m,距日常操作中有人員出現(xiàn)的任何地方不足6m。 |
單機濾袋式除塵器電機封閉防爆型;除塵器相互之間的距離不低于6m;除塵器距出口的距離不低于6m,距日常操作中有人員出現(xiàn)的任何地方不低于6m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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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車間內(nèi)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。 |
車間內(nèi)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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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車間內(nèi)電氣設備、照明燈具、配電箱為非防爆型,電氣線路敷設未采取防爆、防護措施。 |
車間內(nèi)電氣設備、照明燈具、配電箱為防爆型,電氣線路敷設采取防爆、防護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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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企業(yè)未提供工傷保險證明。 |
提供工傷保險證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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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未提供有效期內(nèi)的防雷檢測報告。 |
提供有效期內(nèi)的防雷檢測報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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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未提供安全管理協(xié)議; |
提供安全管理協(xié)議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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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未提供主要負責人、安全員、電工證書 |
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(jīng)培訓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證書;電工作業(yè)人員應參加培訓,經(jīng)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(yè)人員資格證書號,持證上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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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未提供安全閥校驗報告、壓力表校準證書。 |
儲氣罐安全閥應經(jīng)有資質(zhì)的單位檢驗合格,并提供檢驗合格報告;壓力表應經(jīng)有資質(zhì)的單位檢定合格,并提供壓力表檢定報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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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情況 |
整改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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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結論 |
在企業(yè)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,對本報告提出的存在問題整改完成的基礎上,可以消除或減少企業(yè)生產(chǎn)過程儲存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隱患,降低事故發(fā)生的概率或事故影響的程度,溫州市龍灣蒲州量木量品家具廠危險化學品使用、儲存的安全風險可以接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