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名稱 |
資質證號 |
APJ-(黔)-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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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 |
項目規(guī)模 |
100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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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(yè)務范圍 |
金屬材料技術開發(fā):道路貨物運輸;通訊設備、機械設備、健身器材、汽車零部件的研究開發(fā)、制造、加工;金屬半成品熱處理加工;機械配件、金屬材料的批發(fā)以及其他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等規(guī)定未禁止或無需經營許可的項目和未列入地方產業(yè)發(fā)展負面清單的項目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 |
合同期限 |
2023.09.26~ 2024.01.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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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別 |
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 |
報告提交時間 |
2024年01月0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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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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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|
項目組長 |
技術負責人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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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學華 |
張嘯 |
郭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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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評價報告編制過程 |
報告編制人 |
報告審核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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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學華、張大林 |
趙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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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|
安全評價師 |
注冊安全工程師 |
技術專家及技術人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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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波、趙坤、曹洪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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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現(xiàn)場開展工作情況 |
現(xiàn)場勘察人員 |
勘察時間及任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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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學華 |
2023.10.26;周邊環(huán)境、總平面布置、設備設施、物料儲存使用情況及公用工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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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察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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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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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的危險化學品 |
① 列入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(2022調整)的危險化學品品種:液氨、天然氣、氮[液化的或壓縮的]、二氧化碳[液化的或壓縮的]、RX氣氛、氧[壓縮的]、乙炔 ② 劇毒化學品: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學品:不涉及 ④ 監(jiān)控化學品: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:不涉及 ⑥ 高毒化學品:液氨 ⑦ 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:液氨、天然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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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重點一重大情況 |
① 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學品:液氨、乙炔、天然氣 ② 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工工藝:不涉及 重大危險源辨識:大山金屬科技(寧波奉化)有限公司生產單元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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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化學品場所或設備 |
液氮貯槽區(qū)、多用爐生產區(qū)、網帶爐生產區(qū)、氮化區(qū)、氨氣區(qū)域、設備維修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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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 |
1 |
未制定危險化學品裝卸操作規(guī)程和專項應急預案。 |
應制定危險化學品裝卸操作規(guī)程和專項應急預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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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氨氣區(qū)域安全出口未設置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。 |
氨氣區(qū)域安全出口應設置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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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氨氣區(qū)域未設置機械排風系統(tǒng)。 |
氨氣區(qū)域應設置機械排風系統(tǒng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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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氨氣區(qū)域未設置噴淋洗眼器。 |
氨氣區(qū)域應設置噴淋洗眼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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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氨氣區(qū)域內存放二氧化碳氣瓶、杜瓦瓶未設置明顯的標志。 |
氨氣區(qū)域內存放二氧化碳氣瓶、杜瓦瓶應設置明顯的標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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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氨氣區(qū)域未設置溫濕度計。 |
氨氣區(qū)域應設置溫濕度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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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氨氣區(qū)域、液氮貯槽區(qū)未設置裝卸操作規(guī)程。 |
氨氣區(qū)域、液氮貯槽區(qū)應設置裝卸操作規(guī)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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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液氮貯槽氣化器出口未設有溫度過低報警聯(lián)鎖裝置。 |
液氮貯槽氣化器出口應設有溫度過低報警聯(lián)鎖裝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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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生產車間內網帶爐、多用爐等區(qū)域未設置氮氣、天然氣等安全周知卡。 |
生產車間內網帶爐、多用爐等區(qū)域應設置氮氣、天然氣等安全周知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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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氨氣區(qū)域未設置風向標。 |
氨氣區(qū)域應設置風向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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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未配備兩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、長管式防毒面具、重型防護服和一定數(shù)量的橡膠手套、膠靴、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等防護器具以及快速堵漏工具,并未配備適量保質期內的酸性飲料或食醋、2%硼酸溶液、生理鹽水等應急搶救物品。 |
應配備兩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、長管式防毒面具、重型防護服和一定數(shù)量的橡膠手套、膠靴、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等防護器具以及快速堵漏工具,并配備適量保質期內的酸性飲料或食醋、2%硼酸溶液、生理鹽水等應急搶救物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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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氧氣瓶、乙炔氣瓶、二氧化碳氣瓶未設置瓶帽、防震圈。 |
氧氣瓶、乙炔氣瓶、二氧化碳氣瓶應設置瓶帽、防震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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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設備維修區(qū)二氧化碳氣瓶未設置防傾倒措施。 |
設備維修區(qū)二氧化碳氣瓶應設置防傾倒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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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設備維修區(qū)乙炔、二氧化碳、氧氣瓶使用時靠近熱源。 |
設備維修區(qū)乙炔、二氧化碳、氧氣瓶使用時應遠離熱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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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設備維修區(qū)域氧氣瓶、乙炔氣瓶間距小于5m,與動火作業(yè)地點小于10m氧氣、乙炔軟管的顏色使用錯誤。 |
設備維修區(qū)域氧氣瓶、乙炔氣瓶間距應大于5m,與動火作業(yè)地點應大于10m,氧氣應使用藍色軟管,乙炔應使用紅色軟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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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設備維修區(qū)、氨氣區(qū)域未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,部分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、氨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、氧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未提供校準證書。 |
設備維修區(qū)、氨氣區(qū)域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,部分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、氨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、氧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應提供校準證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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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企業(yè)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。 |
企業(yè)應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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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未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(guī)程。 |
應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(guī)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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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天然氣調壓柜未設置安全周知卡和安全警示標志。 |
天然氣調壓柜應設置安全周知卡和安全警示標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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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車間內部分天然氣管道未按要去涂識別色。 |
車間內部分天然氣管道應按要求涂黃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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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車間內部分管道穿越墻體未封堵。 |
車間內部分管道穿越墻體應封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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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企業(yè)未配備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。 |
企業(yè)應配備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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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企業(yè)未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液體泄漏物。 |
企業(yè)應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液體泄漏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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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情況 |
整改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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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結論 |
在企業(yè)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,對本報告提出的存在問題整改完成的基礎上,可以消除或減少企業(yè)生產過程儲存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隱患,降低事故發(fā)生的概率或事故影響的程度,大山金屬科技(寧波奉化)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的安全風險可以接受。 |